上海共有产权房向非沪籍“开闸”了!今天是虹口区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房咨询、受理的第一天,这也正式拉开了在全市面上推开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工作的帷幕。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推进上海“四位一体”、租购并举住房保障体系深入发展的重要一环。通俗来讲,它是指家庭与政府各按一定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目前,非沪籍与上海户籍居民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均采取政府定价,且购房人产权份额应当不少于50%。
曲阳路483弄2号的欧阳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是虹口区咨询受理点之一。大厅宣传栏的醒目位置张贴了申请流程,市民还可以免费领取《申请须知》,进一步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许君毅介绍,为了便于市民更好地熟悉政策,已提前把相关资料发放给居委,并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进行宣传。
市民李女士表示,通过前期大量的媒体宣传和政府部门公众号推送文章,她详细查阅政策,根据自身条件对号入座,希望不要错过改善居住条件的难得机会。
这项政策已从去年10月开始在虹口、松江、金山先行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市有关部门对相关政策口径进行了优化完善,并在全市面上推开。
根据2019版《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须知》(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非沪籍申请共有住房需满足以下6个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
2、在本市无住房,且在提出申请前五年内在本市无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
3、已婚
4、现工作单位应当在提出申请所在地注册连续满一年。且在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但在同一个区内两个以上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单位工作,且累计工作满一年的,可以提出申请。
5、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5年。
6、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2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在受理期内,家庭中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方,可在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乡镇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本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扩围聚焦常住人口中,在本市创业、稳定就业的人员尤其是各类人才、青年职工,重点解决持证年限较长、学历层次高、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居住证持证人住房困难问题。此举是在进一步加大供应,保障力度只增不减,保障房源确保供应的基础上扩展,将不影响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正常供应。
房源方面,郊区以辖区为主,充分利用好辖区内配建保障性住房房源;中心城区可申请市统筹大居房源,房源预计主要分布在浦东惠南、奉贤南桥东、松江南站、嘉定黄渡和宝山顾村拓展等基地。待房源项目和价格明确后,将适时向社会和申请家庭公布。
▲申请流程
▲各区咨询受理一览表
全市各区近期将陆续发布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公告,符合条件的非沪籍住房困难家庭可至工作单位注册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办理。
-虹口本批次非本市户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咨询、受理时间为今天起至2019年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双休日、国定假日休息。核对收入、财产时间段为2018年8月1日-2019年7月31日,收表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长宁区将从8月19日-8月30日,开展咨询工作;9月2日-9月12日,进行受理工作↓
-浦东新区申请受理时间为8月26日-9月30日↓
-青浦区受理时间为8月20日-9月20日,双休日及国定假日受理工作由各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奉贤区自8月19日-8月23日开始咨询,8月26日-9月30日正式受理,双休日及国定假日受理工作由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崇明区自8月26日-8月30日政策咨询,9月2日-9月30日正式受理,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相关链接——2019版《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须知》(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作者:史博臻
编辑:周渊
责任编辑: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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