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违法要管,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也要管好。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说,为了保证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市民交通出行顺畅有序,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管。近期部分案例如下↓
2019年7月16日9时1分,浦东交警在高科西路罗山路西约50米处,对违法当事人王某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2019年7月16日9时36分,奉贤交警在环城北路肖南路南约10米处,对违法当事人王某某实施“非机动车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及“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违法行为,累计处以80元罚款。
2019年7月17日7时36分,浦东交警在世纪大道潍坊路西约10米处,对违法当事人张某实施的“非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19年7月17日7时48分,崇明交警在陈海公路堡镇北路东约1米,对违法当事人倪某某实施“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违法行为,处以30元罚款。
2019年7月17日11时46分,徐汇交警在宝庆路进淮海中路南约25米处,对违法当事人陈某某实施”非机动车违法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2019年7月18日7时45分,浦东交警在东方路浦建路东北约10米处,对违法当事人刘某实施的“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19年7月18日9时44分,浦东交警在浦东大道罗山路东约30米处,对违法当事人任某实施的“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者路口内”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编辑:孔韬
来源:上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