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杨浦警方获悉,7月19日下午17时18分,长阳路隆昌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行驶在隆昌路上的120急救车与一辆行驶在长阳路上的凯迪拉克牌私家车在路口发生碰撞,事故导致120急救车侧翻,车上一名60多岁的女性患者家属因事故受伤,送医不治身亡,80多岁的女性患者情况稳定,救护车驾驶员与一名医护人员也在车祸中受伤。
据杨浦警方介绍,事故发生前,救护车在隆昌路上直行,私家车在长阳路上直行,最终在两条路垂直交叉路口发生碰撞。
经杨浦警方核查,双方驾驶员都已排除酒驾、毒驾。目前警方仍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作者:张晓鸣
编辑:沈竹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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