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孙某某、许某某、荣某某、沈某4人批准逮捕。
经查,2019年3月起,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伙同许某某、荣某某、沈某4人经常纠集一起,向李某某经营的某工地泥浆运输业务提出参与经营等无理要求,被拒绝后,遂以破坏工地泥浆管道的方式滋扰生事,严重影响工程进度,被害人李某某被迫答应孙某某等人提出的每车泥浆抽取60元费用的要求以息事宁人。截止案发,孙某某等人先后多次向李某某敲诈勒索共计人民币4960元。
另查明,2017年4月,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以举报违规排放泥浆为要挟,向被害人罗某、周某某分别敲诈勒索人民币6万元和2万元。
作者:何易 金剑轩
编辑:薄小波
责任编辑:顾一琼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