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高上海地方立法质量
市人大常委会昨召开立法工作会议,殷一璀主持 尹弘讲话
为全面落实市委批准的五年立法规划,部署市十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昨天召开立法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尹弘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负春传达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秘书长汤志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就推进实施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8—2022年)作发言。
本次立法规划分为正式项目、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三类,共计123件。正式项目49件,其中制定17件、修改30件、废止2件;预备项目26件,其中制定12件、修改14件;调研项目48件。正式项目力争在本届人大任期内提请审议;预备项目、调研项目在五年内滚动推进。根据国家上位法立改废释以及上海机构改革等情况,每年还将对相关法规进行打包修改,对立新废旧的法规予以废止等。
殷一璀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加强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提高上海地方立法质量;要紧紧围绕全市大局和中心工作,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要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地方立法鲜明的价值导向;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恪守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理念,以实实在在、富有成效的地方立法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参与;要深化调查研究,敢于担当作为,为提升上海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提供有效的制度供给。
尹弘指出,做好新时代上海地方立法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加强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立法为民,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法制统一,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相适应,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要聚焦自贸试验区、科创中心建设等国家战略,聚焦市委重大部署,聚焦社会治理创新,强化法规制度供给;要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上下更大功夫,做到精心准备、精确立法,扩大参与、开门立法,切实维护宪法权威、维护法律权威;要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全面增强做好上海地方立法工作的本领,努力以高水平的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沙海林、蔡威、高小玫、肖贵玉出席会议。
作者:本报记者 祝越 通讯员 龚宇一
编辑:叶松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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