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规范问题正日益成为学术界的热门话题。所谓积重难返,就目前学术界的实际情形来看,这个话题远未过时,还需要更大规模、更大力度地探讨、宣传。但规范讨论本身不是目的,目的在于通过规范的讨论,树立踏实的学风,寻求正确的途径,从而促使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出现。根据这一目的,撇开讨论中的浮泛空言与欺世大言不论,我们尤其希望以提倡学术规范为己任的论著首先应在自己的论著中实践这一点,否则不仅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可能产生不良的影响。日前拜读了去年年底同时出版的两位前辈学者的相关论著,深感这已不是孤立的、偶见的问题,因撰本文,目的不在妄议前贤,而在企图通过对两本著作中出现的若干枝节问题的质疑,以引起学术界对这类现象的重视与反省。
一
林家有教授是著名的辛亥革命史专家,有关于辛亥革命与孙中山等的论著多种。《史学方法论》(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年12月版)是林先生的专文与多年为研究生开史学方法论课程的讲稿结集,共五章:一、历史研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二、治史者必须重视方法问题,三、历史研究的方方面面,四、从研究孙中山得到的方法启示,五、从书序、书评中得到的方法启迪。林先生在《前言》中说:“我之所以要将这些所谓‘史学方法论’的不成熟的文章、讲稿结集出版,目的很明确,就是为正在学习历史的青年学生提供一些素材、一些思考的空间,希望这些士子们在习史、治史的道路上开好步,走好路,祈盼他们能早日成才,为我们的国家和民族奉献聪明和才智。”书中专列“关于史学研究的学术规范问题”一节,指出:“近年来,中国社会出现一种急功近利的浮躁学风,这种学风在史学界的表现,主要是违反学术规范,写文章、编书拼凑抄袭,材料不核对、不注释。”强调“必须遵循学术规范”,“学者治学首先要求精细准确”,这是十分有益的指导性意见。但以“精细准确”的要求来回视本书,则颇有不尽人意处。
在论及史论如何结合的问题时,林先生说:
回顾我国2000多年的封建时代,在丰富的历史作品中,一直是有论有史的。除了作者有意无意的贯串在史实叙述中的观点外,多数还在叙述史实(包括事件、人物、制度等)之后,又加上一段专门的论语,再集中地表明作者的主观认识。从《左传》开始就有“君子曰”,随后,司马迁在《史记》上改为“太史公曰”;班固《汉书》上改为“赞”;陈寿在《三国志》上改为“评”;范晔在《后汉书》上改为“论”,并保留“赞”,而“论”、“赞”并用。自此以下,全部“正史”,都有“论”、“赞”、“评”之类。年深时久,相沿成风,简直成为一个公式。
我们自然不能要求每位史学家都通读过二十四史,但既然要讲述“全部正史”的特点,那么起码应该翻一翻专家的有关介绍,比如内容精审且都已印行多次的柴德赓先生的《史籍举要》和王树民先生的《史部要籍解题》。在《史籍举要》中,柴先生引纂修《元史凡例》五条,之五是“纪志表传之末,不作论赞,据事直书,使其善恶自见”。该节《凡例》完整的原文是这样的:“历代史书,记、志、表、传之末,各有论赞之辞。今修《元史》,不作论赞,但据事直书,具文见意,使其善恶自见,准《春秋》及钦奉圣旨事意。”在《史部要籍解题》中,王先生述《元史》编撰特点云:
《进元史表》称:“盖因以往之废兴,用作将来之法戒。”又称引朱元璋的话说:“文辞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苟善恶然在目,庶劝惩有益于人。”这几句话表明了明初修撰《元史》的目的,不过为从封建统治者的立场上总结元朝这一段历史经过,以利于巩固明朝的统治。又根据朱元璋的指示,全书不作论赞,“但据事直书,具文见意,使其善恶自见”。这是一种节省工力的办法,旧日学者多以此谓其体例不完整,现在来看,有无论赞实无关紧要。
虽然《元史》帝纪各卷仍有史家评论的文字,但其主要特点是不能抹杀的。林说未免以偏概全,其断语显然与事实不符。
在论及史料的应用时,林先生告诫我们:“使用材料一定要核对清楚,注明作者、书名或篇名、出版单位、出版时间、版序等。”在论及“遵守学术规范要注意的问题”时,林先生又举例批评了“现在出现的几种情况是学风不够严谨的表现”,专门要求“严格注释规范”,因为“注释体例建制是学术严谨规范化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方面表明作者对他人学术著作的尊重,以及自身从事研究的基点和依托;另一方面也有助于读者查阅相关文献”。但本书的文献注释问题很多,实在与“严谨”的要求相去甚远。首先是书名号使用的不规范。有宜用书名号却用引号的,如“说文解字”;有不宜用书名号却用之的,如《历代会要》;而从“辞海”到“孙文学说”、“三民主义演讲”,则是时加引号,时加书名号。其次是书名著录的不准确。在论史学研究方法和治学态度的问题的第一节“研究工作应用最短的时间去争取最大的效果”中,林先生以毛泽东为榜样,说毛“无所不读,他有一部线装本《中国二十四史》,共850册,从头到尾都有他的批注、圈点和勾画”。我没有见过毛批二十四史,但我猜测如果那是线装本的话,那么书名中的“中国”两字是可疑的。而在引述恩格斯的名著时,书名居然写作《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法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不知“德国”是如何变成“法国”的。上海远东出版社编辑出版过一套远未出齐的20世纪外国文化名人书库,每人一册,以人名集,而在封面右侧用小字标明作者国籍,但国籍不在书名中,这只要一看书脊或书名页,都是一清二楚的,但林先生在引录池田大作集时,出处标作《日本池田大作集》。读者要是据首字去查阅本书,可能在任何图书馆都找不到。更有甚者,东方出版中心曾出版了一套颇具水准的“现代中华学人笔记丛书”,入选学者各以斋名冠于“笔记”二字之前作为书名,包括吴小如先生的《莎斋笔记》、卞孝萱先生的《冬青书屋笔记》、王运熙先生的《望海楼笔记》、王水照先生的《半屑居笔记》和章开沅先生的《实斋笔记》。由于封面设计者的别出心裁,封面和书名页都把学者斋名印成大字,而“笔记”二字则以一方印章形式放在斋名的右下角。但每本书的书脊上的书名都是完整而醒目的,并且每本书的封底都有整套书的书名与作者。其中章开沅先生是近代史名家,因此该书被林先生列入了本书的“参考书要目”中,但书名竟赫然只有两个字:实斋。
在“关于如何收集资料的问题”一节中,林先生提到须学会使用各种工具书,并举例说“《说文解字》可探求古文字的字、声、义”。按一个汉字包括形、声、义三部分,“字”和“声”、“义”并不在同一个层面上,这也是应该分辨清楚的。
二
胡明扬教授是卓有成就的著名语言学家,他的《胡明扬语言学论文集》和专著《北京话初探》等,是中国当代语言学的重要成果。《语言学习散论》(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02年12月版)则收录了胡先生近二十年来关于中外文学习、教学与研究问题的专论与讲话稿等三十余篇,荟萃了胡先生多年中外文教学与研究的心得,无论是对学习者还是研究者,都有相当的指导作用与参考价值。例如在对历届新入学的研究生讲话的综合稿《学习与研究》中,胡先生要求学生应具备:一、扎实的基础,二、广博的知识,三、严谨的态度,并特别强调:“‘严谨’从字面上来理解是既要‘严格’又要‘谨慎’,也就是做学问处处要严格要求,著书立说要处处谨慎。首先要尊重事实。乾嘉时代的朴学大师历来以严谨著称,要求‘无一字无来历’。我们今天不能从字面上来理解这句话,而是要发扬这种严谨的学风。我们使用的语言材料必须可靠,引证的资料必须确切。”而“有人引证别人的论述很不严肃,是凭记忆写下来的,字句和内容都可能有出入,有时候连书名篇名都是错了的”。在《重提语言文字规范化和纯洁化问题》一文中,胡先生归纳近年来语言文字实际使用中最突出的问题,第一条就是“思路混乱,知识性错误过多”,而“要改正这类错误其实并不困难,只要作者和编者有起码的责任心,多想一想,查查资料,也就完全可以避免”。这些批评都是切中肯綮,是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的。但遗憾的是,我们在本书中,也发现了若干不够严格谨慎、“凭记忆写下来的”“知识性错误”。
在《研究工作和论文写作》中,胡先生专列“参考文献目录”一节,称“要求学术著作有新观点正是要求学术著作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缺乏新观点的最主要的原因是不了解学术界的现状,特别是对有关领域现有的学术成果缺乏了解。因此,学术研究的第一步就是要广泛阅读有关领域前人和时贤的论著,古人称之为目录学”。其下举例竟是“像张之洞的《小学答问》就是这样一类著作”。按《小学答问》是章太炎的文字学名著,张之洞的目录学名著为《书目答问》。
在《怎样学习语文专业》中,胡先生建议:“写文章还有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写完了不要忙于拿出去,最好先放在抽屉里放几天,然后再拿出来自己看看,修改修改”,“过几天回过头来再看,就像看别人写的文章,就会发现很多问题”。接着他具体提出了应检查的六个方面,其中之二是“思路是不是清楚,推理合不合乎逻辑”。其下举关于《招魂》作者问题的争议为例,说“大家知道《离骚》是屈原写的。前一阵关于其中《招魂》这一篇的作者究竟是不是屈原就引起了争论”。这个“其中”实在令人莫名其妙。因为《离骚》是单独的一篇,《招魂》并不在“其中”;如果要说“其中”,那《离骚》应改为《楚辞》,但《楚辞》所收则不仅仅是屈原的作品,又不能说成是“《楚辞》是屈原写的”了。
在同一文中,胡先生谈及文学时说:“你要搞文学创作,搞模仿就写不出什么好作品来。当然有人会说,李白还模仿人家崔颢呢,《黄鹤楼》不就是模仿的?模仿的也挺好的嘛。但是,那毕竟不是李白的主要作品,更不是李白唯一的作品,李白还有他自己独创的更好的作品。”这个例子也是令人愕然的,因为李白虽然写过《与史郎中钦听黄鹤楼上吹笛》、《送孟浩然广陵》等与黄鹤楼相关的诗,却并无什么模仿崔颢的《黄鹤楼》,而有一首后人常取之与崔作相考较的是《登金陵凤凰台》,那也不是模仿之作。《唐才子传》记李白既见崔诗乃“无作而去”。《归田诗话》记:“崔颢题诗黄鹤楼,太白过之不更作。时人有‘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之讥。及登凤凰台作诗,可谓十倍曹丕矣。”赵昌平先生评议说:
这是传说,未必可信,但李白本诗有仿崔颢而角胜之的用意,从起联句式相同,末句同样以“使人愁”收,不难看出。历代以崔、李二诗相比较,高下左右之论甚多,倒是清代《唐宋诗醇》的说法较通达:“崔诗直举胸情,气体高浑;白诗寓目山河,别有怀抱,其言皆从心而发,即景而成,意象偶同,胜境各擅。”确实,从有所仿效而言,始创者总是更引人注目;但就诗论诗,李白诗也自有胜处。(《李白诗选评》)
胡先生说显然是不合事实的模糊影响之辞。
另外,本书前言胡先生忆及少时在私塾“跟书画琴棋全通的费雨僧老师读四书,整天咿咿呀呀地背诵‘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利于我国乎?’”这里的《孟子》文显然也是凭记忆写下来的,准确的下句原文应该是“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学术规范并不仅仅在于前辈给我们以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的规定,更重要的在于前辈给我们以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的示范(就像当年陈垣先生指导学生树立学术规范,不是通过史学方法的宣讲,而是通过史源学的实习,学生受益往往更为切实)。因此,在指点治学门径、昭示学术规范的著作当中,尤其应该尽可能避免或减少那些作者正在批评的毛病,以真正为后学起到榜样的作用。
(《文汇报》2003年11月2日第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