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上午,松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闫庆超等七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这是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上海法院审判的首例涉黑案件。经审理,被告人闫庆超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102万元;其余6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9个月至15年3个月不等。
记者了解到,被告人闫庆超以乡邻、亲属关系为纽带,纠集、网罗他人建立起以其本人为组织者、领导者的有一定层级结构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为获取非法利益并维系和强化组织生存发展,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拘禁、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抢劫等犯罪活动,攫取大量非法财富,给被害人及其亲属、案件相关人员造成了心理强制,严重破坏了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该案主审法官松江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房素平表示:“案件的审理和宣判,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维护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记者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全面提升涉黑恶案件审判精准度,上海各级法院根据案件受理情况,建立扫黑除恶专项合议庭,由分管院长或刑事审判庭庭长兼任审判长,资深法官担任合议庭成员,精心审理重大敏感案件。同时,建立专家库和指导团队,加强专题调研指导,开设专题论坛,注重梳理全市法院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存在的影响打击精准性的问题,通过编发办案指引、案例指导等形式,准确把握涉黑恶因素,提升打击的精准性。此外,上海高院进一步完善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细化涉黑恶案件的证据指引,为全市法院办理涉黑恶案件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定罪量刑标准。
值得关注的是,为统筹做好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全市法院均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上海高院扫黑办还专门成立了案件指导组、线索核查组、材料撰写组、宣传报道组、综合保障组五个工作组,各中基层法院也组建了相关项目组。
在高效组织、快速反应的机制运行下,上海法院聚焦具体问题,逐项逐条深入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根据中央督导组第一次对接会上指出的问题以及市委政法委提出的整改措施,6月10日,上海高院研究通过了《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第一阶段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6月18日,上海高院扫黑办又进一步研究细化出台了《落实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化任务清单》。同时,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上海高院扫黑办还根据刑法、司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除了加强三级法院的纵向联动,上海法院还积极推进横向协调沟通机制。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上海法院积极主动沟通公安、检察、纪检、司法等相关部门,及时互通信息,深化横向合作,形成斗争合力。同时,以此次督导为契机,上海法院健全完善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如确保审判质量的“回头看”工作机制,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线索移送和会商机制,强化职业操守和职业伦理的教育培训机制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上海法院共判决涉黑恶案件116件、351人,其中重刑率为35%,彰显了上海法院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和力度。自今年6月中央督导组进驻上海以来,上海法院通过一系列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依法审判,标本兼治,全面提升涉黑恶案件审判精准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努力把督导成果转化为深入推进上海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成效。
作者:本报记者 何易
编辑:施薇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