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毛在《我的父亲邓小平》一书中提到,1927年中共中央秘书处“还有一个中央负责同志看文件的地方,文件一到,秘书长首先要先去看”。
吊起脑袋干革命
讲述人:倪娜
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研究室负责人
书中的这个“有文件的地方”,指的正是江宁路673弄10号。中共中央从武汉迁回上海后,鉴于之前由个人携带、保管文件的方式既不安全,且各部委、各地每日呈报中央文件数量大幅上升,在周恩来的建议下,中共中央秘书处租下此处,专供中央领导阅办文电和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并规定个人不许再携带文件回家。
1931年初,中央秘书处工作人员张纪恩化名“黄寄慈”,以其父名义租住于此,对外自称小开,来沪求学。他与夫人张越霞住楼下,“佣人”仇爱珍住亭子间,即将分娩的“亲戚”苏才住前楼。
楼上厢房则供中央领导阅文、起草文件和开会之用,为防止巡捕搜查,布置成单人间,生活用具一应俱全,对外登报声称招租给不识之人。秘书处的工作人员还开展文电收分发、药水密写、刻蜡板、油印等工作,中共六届四中全会的开会内容也是在这里讨论商定的。
邓小平曾经回忆说:“我们在上海秘密工作,非常艰苦,那是吊起脑袋在干革命。我们没有照过相,连电影院也没有去过。我在军队那么多年没有负过伤,地下工作没有被捕过,这种情况是很少有的。但是危险经过好几次,最大的危险有两次。”邓小平所说的两次危险都是在他担任中央事务秘书长期间发生的。
让我们走进这座旧式石库门里弄住宅,聆听中共中央秘书处机关旧址的故事。这里是中共中央办公厅的前身,是为党中央服务最直接,联系各方最广泛,保障中央工作最关键,在各机构运转中最核心的综合办事机构,承担了党中央重要文件资料的收发、保管及中央机要等大量工作……
你我共筑 红色征途
百年宏图 从此启航
讲述中共中央秘书处机关旧址的故事
重温红色伟业 发扬红色传统
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特别鸣谢:中共中央秘书处机关旧址
策划:郭俊 王蔚 吕玉新
摄影:陈龙 张挺 周俊超
剪辑:王卓
编辑:陈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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