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认错人、对走眼的,前段时间还有市民推错别人电动自行车,害得车主以为遭贼报警的。还好经民警用心查找,最终帮助涉事双方换回了各自的电动自行车。
10月22日10时20分许,庙镇派出所接吴女士报警称,她停在镇区某处的电动自行车被人偷走。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至事发地查看。通过调阅社会监控发现,在吴女士停放车辆前,附近已经停了两辆一模一样的电动自行车,约过了10分钟,一名男子过来骑到吴女士的车辆上,并捣鼓了好长一会儿,最后用手推着该辆电动自行车走了。继续回看视频,吴女士在10时10分左右回来找不到自己的电动自行车,便报了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通过核对另一辆电动自行车车牌号,查寻到了车主张先生。据张先生讲,当天上午他把电动自行车停好后就去吃早点,等回来骑车时,发现怎么也发动不了,当时想到可能是出故障了,就推着车去修理,直至民警打电话过来才恍然大悟,原来是推错了他人的车。
警方提示,电动自行车作为常见交通工具,市民使用同一品牌、款式、颜色的电动自行车不在少数,为防止出现认错别人的电动自行车的情况,建议市民可以在车身上适当做些记号,记住停放的位置,另外,购买电动自行车后应及时到规定部门上好牌照。
作者:何易
编辑:汪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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